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 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 南门,募民有能徙 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 徙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 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 。... 更多 >>